关于开展2025年度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报告审核和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 |
| 公示日期 | 2026-01-19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规定,为加强劳务派遣用工监督管理,有效保护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务派遣规范有序发展,现就开展 202 5 年度劳务派遣年度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对象 202 5 年12月31日前经 随州 市 曾都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许可,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 劳务 派遣公司及劳务派遣公司设立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以下统称劳务派遣单位)。 二、报告内容 1.《 2025 年度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基本情况表》; 2.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情况; 4.劳务派遣年度经营情况报告; 5.设立子公司、分公司情况。 三、报送时间要求 202 6 年3月 20 日前。 四、报送要求 1.纸质资料 盖章后 提交。 2.劳务派遣单位应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应报告事项,如实填写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 3.我局将对劳务派遣单位提交的年度经营情况报告进行核验,并将核验和监管情况载入企业信用记录。 五、法律责任 按照《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逾期不提交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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