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清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 |
| 公示日期 | 2020-09-1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652号令)、《铁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铁市人社发〔2008〕11号)等文件要求,经清河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 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选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 16日至2002年9月16日(含)期间出生)的高校毕业生 ,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条件执行;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招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招考岗位要求大专以上学历的,以本科以上学历报考需具备相应学位,并且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专业应相一致; 6、具体招考职位和招聘条件见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 7、国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8、已经被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录用人员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一经录用,须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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