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揭阳活力古城改造提升工程建设—古城范围内沿街建筑物修缮有关事项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 |
| 公示日期 | 2024-09-19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依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129号令)、《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建设部130号令)、《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既有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5〕127号)、《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揭阳保护规划(2021—2035年)》、《广东省公有房产管理办法》、《揭阳古城保护条例》、《揭阳古城建筑及环境风貌维护导则》等规定,结合广东省揭阳活力古城改造提升工程实施,榕城区决定对揭阳古城范围内沿街建筑物进行加固修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榕城区人民政府授权揭阳古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城公司)实施揭阳古城范围内沿街建筑物修缮工作。 二、揭阳古城沿街建筑物产权人必须切实履行房屋安全管护责任,积极对相关建筑物采取必要的排险措施,并进行修缮,按照揭阳古城保护规划相关要求进行保护、合理利用。产权人必须按照《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的规定,自行根据房屋安全情况采取排险措施,并依法依规报批报建。未采取排险措施的危险房屋不得用于居住或经营。 三、揭阳古城范围内沿街建筑物外立面修缮工作整体设计由古城公司聘请专业团队统一进行,街区外立面修缮统一由古城公司负责。 沿街建筑物内部结构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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