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批准]关于清河区确认2020年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项目主体的公示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 |
| 公示日期 | 2020-10-13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农市发〔2020〕2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市〔2020〕8号),为促进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增收和保障居民食品安全,支持农产品产地建设农产品贮藏保鲜、分级包装等设施。清河区积极落实,经镇、村申报,清河区农业农村局进一步审核,确定2家县级以上示范合作社为建设主体实施保鲜冷链设施项目建设,用于储存水果、蔬菜。1、辽宁铁岭市文选葡萄专业合作社,法人陶丽珠,位于清河区向阳街文选葡萄园。2、辽宁韩家种植专业合作社,法人谭东,位于清河区向阳街货郎屯村。公示时间为2020年10月14日至2020年10月21日,如对被公示的服务组织有异议,可通过电话向清河区农业农村局进行监督投诉。清河区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72176010 清河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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