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 |
| 公示日期 | 2025-02-10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我区政府组织编制了揭阳市榕城区2024年度第五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榕城区砲台镇新寨经济联合社范围内,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 三、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土地现状为: 拟征收砲台镇新寨经济联合社集体所有土地0.4352公顷(6.53亩)。其中,农用地0.4352公顷(6.53亩)、含耕地0.3472公顷(5.21亩)。 四、补偿方式和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根据《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揭府公〔2024〕1号)的规定,该用地位于揭阳市区区片综合地价第二级区片范围,补偿标准为8万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3.2万元/亩,安置补助费4.8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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