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设立 “防止致贫返贫”监测电话的公告 铁清扶贫办发〔2020〕19号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 |
| 公示日期 | 2020-10-2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进一步畅通脱贫攻坚“防止致贫返贫”监测渠道,经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设立区、乡脱贫攻坚“防止致贫返贫”监测电话。 一、受理对象 清河区行政区内农业户籍农村常住人口。 二、受理条件 遭受自然灾害造成收入骤减或家庭突遇重大变故或家庭因学、因病刚性支出过大,造成家庭基本生活无保障家庭。 三、受理要求 1. 区、乡监测电话仅受理脱贫攻坚“防止致贫返贫”监测方面问题,无审核权,审核审定需按程序要求进行,其他举报、投诉事项不再受理范围内。 2. 受理电话实行实名制,事项应当客观事实,能出具佐证材料,对其反映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四、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至16:30. 五、受理电话 区“防止致贫返贫”监测电话:024-72180127 张相镇“防止致贫返贫”监测电话:024-72132365 杨木林子镇“防止致贫返贫”监测电话:024-72140003 聂家满族乡“防止致贫返贫”监测电话:024-72150005 红旗街“防止致贫返贫”监测电话:024-72176788 向阳街“防止致贫返贫”监测电话:024-72111800 特此公告 铁岭市清河区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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