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公开《茂名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 |
| 公示日期 | 2025-08-22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2024年9月19日至9月30日,广东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茂名开展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于2025年1月7日反馈了督察报告。茂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对报告指出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及时研究制定上报《茂名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目前,《整改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现按要求予以公开。 《整改方案》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以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为牵引,大力推进经济、环境、生态、健康、城乡、制度“六美”共建,在推进“百千万工程”、制造业当家、海洋强省建设、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等重大战略过程中一体推进茂名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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