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铁岭销售分公司清河区昌盛路加油加气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 |
| 公示日期 | 2020-12-21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你单位报来的《清河区昌盛路加油加气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我局建设项目审批小组研究,现就该《报告表》批复如下: 该项目占地面积13927㎡,主要分为站房、加油加气区、储罐区、加气设备区等4个区域。1个罩棚面积为1308㎡,站房一栋建筑面积489.9㎡,总投资3272万元。加油区包括4台四枪双油品潜油泵加油机,加气区包括3台双枪三线制加气机;项目设置1座6m3储气瓶组,5个储油罐,其中汽油罐3个,柴油罐2个,总容积100m3。建成后可年销售汽油3650吨,柴油1095吨,CNG供气规模15000Nm3/d。原则同意该《报告表》的结论及建议,在落实该项目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可行。 一、在项目施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要求采取施工运输场地定时洒水、物料等封闭运输,料场等扬尘部位设置遮盖,使用汽车尾气达标车辆,减速运行等方式减少扬尘的产生。 2、要求首选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夜间不施工,可减轻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3、工程施工产生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及时收集运往清河区城市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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