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第十七届运动会和广东省第十届残疾人运动会开闭幕式期间实施无人机等“低慢小”飞行物临时管控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 |
| 公示日期 | 2026-07-22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保障广东省第十七届运动会和广东省第十届残疾人运动会(以下简称“省运会、省残运会”)开闭幕式期间场馆及周边区域低空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我市决定在省运会、省残运会开闭幕式期间对无人机等“低慢小”飞行物实施临时管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管控对象 本公告所称“低慢小”飞行物,是指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穿越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及其他空飘物。 二、管控时间及区域 (一)2026年8月9日,茂名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体育馆及周边1500米范围区域内(详见附图)禁飞; (二)2026年8月22日,茂名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体育馆及周边1500米范围区域内(详见附图)禁飞; (三)2026年9月6日,茂名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体育馆及周边1500米范围区域内(详见附图)禁飞。 三、管控要求 各单位、组织及个人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主动配合民航、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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