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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榕城区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所在地区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
公示日期2025-09-19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为做好我区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榕城区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榕城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需在五年有效期内,在揭阳市榕城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揭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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