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清河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验收的公示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 |
| 公示日期 | 2021-01-19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农市发〔2020〕2号)、《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0〕3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市〔2020〕8号)、《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参考技术方案》、《关于印发2020年辽宁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验收标准的通知》文件要求,清河区农业农村局通过公开申报和审核,确定了2个建设主体完成建设任务,2020年12月23日通过第三方公司验收,现对拟兑付建设主体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1年1月19日至2021年1月23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向清河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人:王 轶 联系电话:024-72176010 附表:清河区2020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公示表 铁岭市清河区农业农村局 请点击下载查看: 2020年清河区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情况表 .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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