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 |
| 公示日期 | 2025-12-25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等有关规定,现将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公告如下: 一、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1960.41公顷,主要涉及地都镇、登岗镇、砲台镇、东升街道、东阳街道、梅云街道、仙桥街道共7个镇街,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见附件。 二、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严禁新开垦种植农作物,已经开垦的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及耕地保护、生态建设相关政策进行生态保护修复和监督管理。 三、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种植经济林,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禁止采用全垦等不合理的整地种植方式。 四、违反规定,在我区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予以处罚。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揭阳市榕城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2.揭阳市榕城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图 2025年12月24日 附件1 揭阳市榕城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序号 镇街行政区 面积(hm 2 ) 占比 备注 1 地都镇 106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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