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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揭阳市黄岐山森林公园建设项目(榕城区域)有关事项的通告

所在地区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
公示日期2026-03-26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揭阳市黄岐山森林公园建设项目(榕城区域)是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的一项重要民心工程。为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工程建设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程建设范围:揭阳市黄岐山森林公园建设项目榕城区域涉及榕城区东升街道新河村、龙石村,东阳街道山东围村、蓝和村、东山村的部分土地。涉及面积276.8291亩,以项目最终勘测定界确定的用地范围为准。 二、工程建设范围内涉及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按照具体分类予以征收补偿。 1.征收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综合地价的公告》(揭府公〔2024〕1号)等法律法规执行。 2.使用林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办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3.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按照《揭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揭阳市区征地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揭市自然发〔2020〕20号)和《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实施揭阳市榕城区房屋征收货币补偿标准的通知》(榕府办〔2025〕6号)等规定执行。 三、本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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