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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榕城区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所在地区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
公示日期2026-03-30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为做好榕城区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揭阳市榕城区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揭阳市榕城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揭阳职业技术学院应届毕业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榕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非免试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申请的“任教学科”与考试合格证明科目一致。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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