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高栏港区雷蛛作业区珠海东方重工通用码头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评审前公示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珠海市海洋发展局关于印发 的通知》(珠海发〔2025〕248号)规定,现对珠海市钢驰模块化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广州百川纳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珠海港高栏港区雷蛛作业区珠海东方重工通用码头工程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表(公示稿)》(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内,请对该报告表有异议的利害关系人或单位将书面材料送交我局反映情况(需提供详细联系方式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无异议,我局将按法定程序开展专家评审。 联系人:陈工,电话:0756-5659444,地址:珠海市斗门区富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1A栋308室,邮编:519175,邮箱: zzj_fsfj@zhuhai.gov.cn 。 附件:珠海港高栏港区雷蛛作业区珠海东方重工通用码头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pdf 珠海市海洋发展局 部门解读: 图解政策: 媒体解读: 其他解读: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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