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2024年度第三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珠中江干线项目(珠海段))项目征收土地公告 珠斗府征告〔2026〕1号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珠海市斗门区2024年度第三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4)〔2025〕16号),将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小托村、大托村经济合作联合社及莲洲镇东湾村经济合作联合社的集体土地共0.8244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珠海市斗门区2024年度第三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珠中江干线项目(珠海段)项目。 二、征收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因公共利益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征收土地范围:白蕉镇小托村、大托村及莲洲镇东湾村(详见附件4《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图》)。 四、被征收土地情况:本项目涉及白蕉镇小托村、大托村经济合作联合社及莲洲镇东湾村经济合作联合社的集体农用地农用地0.2982公顷(不涉及耕地)、未利用地0.5262公顷。 五、工作安排:请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小托村、大托村经济合作联合社及莲洲镇东湾村经济合作联合社及相关权利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持权属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到斗门区白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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