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市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 |
| 公示日期 | 2021-05-19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关于开展评选表彰全市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铁市人社【2021】4号)要求,拟推荐清河区委办公室、清河区红旗街道为全市档案工作先进集体,拟推荐慕坤、刘超、袁鹏、殷鸿雁、迟昊东为全市档案工作先进个人,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5月19日至5月25日 举报电话:024-72115007 清河区档案局 附:全市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简要事迹 全市档案工作先进集体简要事迹: 1、清河区委办公室。区委办公室档案工作紧紧围绕强化职能、规范管理、发挥作用指导思想,较好地完成了档案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等工作。一是领导重视,组织有力。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将档案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真正做到了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二是加强宣传,提高认识。进一步扩大档案和档案工作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增强档案法规意识。 三是制度健全,执行有力。建立健全完善了立卷归档、档案保管、档案保密、档案利用等档案管理制度。四是管理规范,措施有力。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切实加强对文件材料收集和鉴定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使归档工作更趋合理化、规范化、科学化,保证档案的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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