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榕城区退役军人培训机构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 |
| 公示日期 | 2026-09-07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管理的通知》(粤退役军人发〔 2020 〕 107 号),榕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培训机构,负责承接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适应性培训、个性化培训(含创业培训)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全员适应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含创业培训)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培训机构申报基本条件 (一)具有法定办学资质,取得政府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经政府行政部门认定,具备承接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在规定范围内开展培训项目。 (二)具有与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实训设施、设备,具有稳定、合格的师资队伍。专业性强的领域或科目,有实训场所或实训合作单位。 (三)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培训质量较好,相关证书获取率和培训后推荐就业率较高。 (四)遵守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学风好、风气正、社会信誉良好,无违规办学的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申报培训机构及专业涵盖范围 申报培训机构主体性质上可涵盖普通高等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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