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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6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所在地区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加强春节期间斗门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人身伤亡和环境污染等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等相关规定,斗门区在重点区域设定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在禁止燃放区内春节期间(2026年2月16至2026年3月3日)的任何时间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现将2026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区范围 (一)井岸镇辖区。 (二)白藤街道辖区(白藤头街心公园区域除外)。 (三)斗门区大气重点管控区域:斗门区气象局周边1公里范围内。 (四)斗门区各工业园(区)企业内部及周边80米范围内。 (五)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的山林重点防火区。 (六)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周边200米范围内;重要军事设施、通信、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敬老院、疗养院、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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