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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书

所在地区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
公示日期2026-09-18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征收人: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 被征收人:黄锡伟 测绘编号:C4-051 被征收人身份证号码:445202XXXXXXXXX856 被征收人居住地址:榕城区东兴街道办事处玉浦村玉浦六村 为支持揭阳一中东侧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建设,2026年5月29日,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作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揭榕府征补告〔2026〕8号),拟征收位于揭阳市榕城区东兴街道玉浦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面积8.8416公顷。2026年8月2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作出《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揭阳市榕城区2026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21)〔2026〕24号),批复同意我区对上述土地的征收。2026年8月27日,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土地公告》(揭榕府公〔2026〕24号)。 经查,被征收人位于东兴街道玉浦经济联合社的建(构)筑物在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后,被征收人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征地补偿安置登记,征收实施单位(东兴街道办事处)多次与被征收人协商,双方未能达成补偿协议。 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和《广东省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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