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斗门区进一步支持盘活低效产业用地的六条措施》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斗门区进一步支持盘活低效产业用地的六条措施》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自然资源局斗门分局、市自然资源局富山分局反映。 2026 年 3 月 19 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部署要求,坚定不移把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坚持“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发展理念,立足实际,加大力度支持土地使用权人盘活低效产业用地,妥善处置用地开竣工违约问题,拓展斗门区产业发展空间。经研究,制定如下措施: 一、合理确定开竣工期限 如原约定的开工或者竣工期限少于《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产业用地开竣工监管处置的若干意见》(珠府函〔 2018 〕 352 号,以下简称“珠府函〔 2018 〕 352 号文”)第四条第(一)项规定的,产业用地尚未开工或者竣工,土地使用权人可向自然资源部门申请,经自然资源部门报区政府批准后,可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补充协议,按照珠府函〔 2018 〕 352 号文第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补足开、竣工期限。 二、合理计收开竣工违约金 产业用地已开工且未到竣工期限的,仅存在开工违约的,土地使用权人可提交按期竣工的书面承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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