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斗门区新闻发布会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现将《珠海市斗门区新闻发布会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区委宣传部反映。 2026年4月25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推动斗门区新闻发布工作“思想大解放、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工作大落实”,提高政府新闻发布的权威性、针对性和影响力,实现斗门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发展,塑造政府良好形象,根据中央、省、市新闻发布制度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名词解释 本方案所指的新闻发布会,是指由区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发起的新闻发布活动。适用于我区例行新闻发布会、重大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活动专题新闻发布会和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的临时新闻发布会。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加强对全区新闻发布工作的领导,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组建新闻发布会工作协调小组,由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和区委常委、区政府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和区委宣传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区政府办公室和区委宣传部相关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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