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批准]关于清河区确认2021年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项目主体的公示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 |
| 公示日期 | 2021-09-13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2021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根据《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的通知》(农办市〔2021〕7号)和《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1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1〕8号)文件部署,为切实加强我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加快形成国际国内农产品“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提高重要农副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升乡村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清河区农业农村局积极落实;经申报及进一步审核,确认铁岭市清河区张相镇大孟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为建设主体,实施保鲜冷链设施项目建设,用于储存水果、蔬菜。 铁岭市清河区张相镇大孟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法人:黄辉,位于清河区张相镇大孟屯村。 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9月17日,如对被公示的服务组织有异议,可通过电话向清河区农业农村局进行监督投诉。 清河区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72176010 铁岭市清河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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