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珠海市白兔陶瓷有限公司按实际排水量计征污水处理费的公示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4〕151 号)第十一条规定“因大量蒸发、蒸腾造成排水量明显低于用水量,且排水口已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施等计量设备的,经县级以上地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认定并公示后,按缴纳义务人实际排水量计征污水处理费。对产品以水为主要原料的企业,仍按其用水量计征污水处理费。”相关规定,经我局现场核查,珠海市白兔陶瓷有限公司生产过程存在大量蒸发蒸腾、生产废水回用,排水量明显低于用水量,且排水口已安装电磁流量计并完成检定,符合污水处理费减免要求。拟以珠海市白兔陶瓷有限公司排水口实际排水量计征污水处理费。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7月28日 公示方式: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网 意见反馈说明:信函反馈意见可邮寄至斗门区水务局(邮寄地址:珠海市斗门区水务局井岸镇井湾路670号,邮编:519100); 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0756-2782786; 反馈有效期:同公示期; 反馈意见要求: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如有反馈意见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珠海市斗门区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