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公安局清河分局拟聘用警务辅助人员的公示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 |
| 公示日期 | 2021-12-10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铁岭市公安局清河分局考核,通过笔试、体能测试、政审、体检等程序,以下三名同志拟聘用为铁岭市公安局清河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监督电话:024-72188012。 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笔试成绩 体能测试成绩 政审 体检 孙 菡 女 汉族 1987.08 93 合格 合格 合格 杨海宁 女 回族 75 合格 合格 合格 刘 硕 女 汉族 75 合格 合格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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