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清河区公开遴选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 |
| 公示日期 | 2022-01-07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经研究决定,在清河区2021年度公益性岗位退出人员中公开遴选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31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遴选的人员范围 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在清河区公益性岗位退出人员。 二、人员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公共服务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2.在公益岗位期间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敬业奉献,工作实绩较好; 3.群众公认度较高,作风品行好,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廉洁从业; 4.热爱政务服务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5.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6.清河区户籍(2021年12月31日前迁入)。 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现公益性岗位合同期内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合同期内被辞退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合同期内自愿辞职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影响遴选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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