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11月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 |
| 公示日期 | 2022-01-14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工作需要,清河区1 家单位补充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1 人,现具体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相关要求 单位名称 岗位名称 人 数 相关要求 清河区杨木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劳动保障窗口 1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 二、报名条件: 铁岭市户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者均可报名。 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人员;残疾人;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随军后无工作的现役军人配偶;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烈属;脱贫劳动力;农村低收入劳动力; 可参照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有关援助和帮扶政策条件的人员: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土地被依法征收的失地农民;非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脱贫劳动力;非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农村低收入劳动力;符合条件的孤儿; 三、 报名材料: 本人身份证 四、 报名时间: 即日起开始报名,额满为止,不再另行通知。 五、 报名地点:清河区政务中心一楼就业窗口 咨询电话:72186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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