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部分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 |
| 公示日期 | 2025-12-26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现对以下两年以上未年审车辆进行公告,公告期为七个工作日。公告期截止后,将依法注销以下车辆《道路运输证》,被注销《道路运输证》的营运车辆禁止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活动,相关企业和个人应将其被注销的《道路运输证》交回原发证机关归档,逾期不交回的,证件自动作废。 如有异议,请于公告期内向武昌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武汉市武昌区荆南街14号9楼)进行反映。 联系人:龚健剑????联系电话:88936589 特此公告! 武昌区两年以上未年审营运货车明细.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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