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洮北区选聘民兵连长兼任驻村辅警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 |
| 公示日期 | 2019-04-13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落实民兵连长进村 “两委”,推动民兵战斗力生成,健全民兵组织,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选聘民兵连长兼任驻村辅警。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原则 按照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采取自主报名,村两委推荐,择优聘用的办法,选聘民兵连长兼任驻村辅警。 二、选聘条件 洮北区各乡镇复转军人、基层民兵骨干、村两委年轻干部,符合以下条件均可报名。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成熟,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德,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理念。 (二)因工作性质特殊,限招男性,身高 165cm( 含 ) 以上,年龄在 18 周岁以上 40 周岁以下。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慢性病,无残疾。体能达标。 (四)必须是本村村民,并长期在本村居住,对本村的人熟、地熟、情况熟,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 .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 2 .曾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3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 .有吸毒、精神病史或有其他重大不良记录的; 5 .本人家庭成员、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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