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供地公告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 |
| 公示日期 | 2022-04-01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划拨目录》(国土资源部第 9号令) 等 法律法规规定。经 铁岭市清河区 人民政府批准, 铁岭市自然资源局清河分局 拟将 1 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以划拨方式供地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供 地基本情况: 清河区防灾减灾物资储备库项目 1 、 受让方: 清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 2 、 位置 及 四至: 该地块位于清河区 红旗街 ,东至 城市空地 ,南至 辽宁泰丰食品有限公司 ,西至 原清河电力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氧气厂 ,北至 城市空地 ; 3 、宗地总 面积: 2360.7 平方米; 4 、用途 :仓储用地。 二、公告期: 2022 年 4 月 1 日至 2022 年 4 月 10 日 .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 公告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告所列内容有异议的, 请 在 公告 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 公告期 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 违反 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 办理 有关用地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 电话: 024-72181406 2022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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