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清河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验收的公示
| 建设单位 | 类型 |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 |
| 公示日期 | 2022-07-05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2021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根据《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的通知》(农办市〔2021〕7号)和《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1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1〕8号)文件部署,为切实加强我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加快形成国际国内农产品“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提高重要农副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升乡村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清河区农业农村局积极落实;通过公开申报和审核,铁岭市清河区张相镇大孟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主体完成保鲜冷链设施项目建设任务,用于储存水果、蔬菜。 铁岭市清河区张相镇大孟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法人:黄 辉建设地址:清河区张相镇大孟屯村。 验收时间:2022年7月4日清河区农业农村局、清河区财政局及第三方评估公司组成的验收组进行现场验收审核,该项目符合各项建设、技术标准,现对拟兑付经营主体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2年7月5日至2022年7月9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向清河区农业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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