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监督举报方式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 |
| 公示日期 | 2022-08-23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方便广大群众反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突出问题,现将监督举报电话、邮箱予以公告: 一、受理范围 监督举报受理范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问题,使用中的问题,项目实施管理中的问题,挤占、贪污、挪用资金的行为,以及相关政策执行中的违规问题。 二、监督举报方式 固定电话用户和手机用户均可拨打举报电话。 辽宁省监督举报电话:12317(12345双线并行) 清河区监督举报电话:024--72180127 清河区监督举报邮箱:qhqfpb@163.com 三、受理时间 监督举报受理时间为每周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铁岭市清河区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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