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幼儿园保育教育服务价格成本监审工作选取专业服务机构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 |
| 公示日期 | 2022-11-25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高质量完成幼儿园保育教育服务价格成本监审工作,现向社会公开选取专业服务机构,公告如下: 一、委托人 铁岭市清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服务内容 清河区4所幼儿园2019-2021三年幼儿园保育教育服务价格成本监审。 三、项目地点 铁岭市清河区城区内。 四、项目基本情况 清河区幼儿园、清河区第一小学幼儿园、清河区第二小学附属幼儿园、清河区育鹰幼儿园2019-2021三年幼儿园保育教育服务价格成本监审。 五、执行时间 价格监审工作须在12月15日前完成,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成本监审报告。 六、选取条件 参与本次选取的专业机构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信誉良好,近三年未受到行政处罚及行业惩戒,承担业务中没有不良记录; 3、投标专业机构应为在财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会计审核核算报告。 4、对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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