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筹做好当前疫情防控阶段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 |
| 公示日期 | 2022-12-07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当前全区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异常严峻,企业要毫不放松的落实好当前阶段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现就全面抓好清河区各有关企业疫情防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当前形势,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由于疫情导致 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一些关键岗位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缺位,企业生产安全保障难度增大 , 另一方面 把 工作精力和重心都放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可能放松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 , 同时,受疫情影响,部分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复工复产推迟,极易出现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 产,赶工期、抢进度等现象,以及超负荷用电、超常规用气形成火灾隐患的情况,安全生产风险进一步加大。为此,抓紧抓实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既是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要求, 更是服务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大局、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安全保障的重要举措。各企业要坚持一手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手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 紧密结合实际和疫情防控特殊情况 , 深入分析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风险,及时全面部署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强化防范措施,实施精准有效的安全监管 , 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 二、细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一)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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