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清河区在公益岗位到期退出人员中公开遴选编制外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 |
| 公示日期 | 2023-02-2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经研究决定,在清河区2022年7月-2023年2月公益性岗位到期退出人员中公开遴选编制外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的人员范围和名额 1、遴选人员范围:2022年7月1日-2023年2月28日在清河区公益性岗位到期退出人员。 2、名额:符合参加遴选人员实际报名考试考生的50%。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公共服务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2.在公益岗位期间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敬业奉献,工作实绩较好; 3.群众公认度较高,作风品行好,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廉洁从业; 4.热爱政务服务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5.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6.清河区户籍(2023年2月28日前迁入)。 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现公益性岗位合同期内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合同期内被辞退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合同期内自愿辞职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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