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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1号)
| 所在地区 | 吉林省长春市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
| 公示日期 | 2021-08-02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全面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1〕1号)以及《关于印发 的通知》(长办发〔2015〕9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10所中小学校,提供了50个岗位,计划招聘高校毕业生69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1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附件1)。 二、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为2021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年和2020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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