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铁岭市清河区智能健身步道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工作选取咨询服务机构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 |
| 公示日期 | 2023-10-13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高质量完成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审查工作,现向社会公开选取咨询服务机构,公告如下: 一、委托人 铁岭市清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服务内容 三、项目地点 铁岭市清河区 四、项目基本情况 步行段:清河桥至清河水库下游(清河湾一号),全程7.0公里,1.5米宽夜光步道。 路段二:大清河至清河旅游度假区马路边,全程7.0公里,2.0米宽彩虹骑行道。 路段三:清河区体育公园山下入口至清河电厂后土路,全程3公里,1.5米宽夜光步道。 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标识系统由导示标识、警示标识、劝示标识三个部分组成,共设置电子标识7块、固定标识37块。智慧系统依托健身绿道建设,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3处环境监测及显示系统、40个智能垃圾桶、5处智能定位与运动轨迹导航展示系统、6处智能景观照明系统。 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本项目拟投资人民币1098.06万元,其中工程建设投资957.79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78.12万元、项目预备费62.15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上级专项资金(投资总额的80%),即人民币878.45万元,清河区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项目投资总额的20%),即人民币219.61万元。 五、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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