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业灌溉供水运行成本监审工作选取专业服务机构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 |
| 公示日期 | 2024-01-1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 高质量完成清河区农业灌溉供水运行成本监审工作 ,现向社会公开 选取专业服务 机构 , 公告如下 : 一、 委托人 铁岭市清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服务 内容 清河区杨木灌区农业灌溉供水运行成本监审。 三、 项目地点 铁岭市清河区。 四、项目基本情况 清河区辖区内现有灌区单位一个,为杨木灌区,该灌区目前由杨木林子镇水利水土保持工作站代为管理。杨木灌区担负着清河区辖区内各村镇的农田灌溉任务,灌溉用水来源于清河水库供水,灌溉方法是以自流灌溉为主。 五、 执行时间 价格监审工作须在2月29日前完成,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成本监审报告。 六、选取 条件 参与本次 选取 的 专业 机构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信誉良好,近三年未受到行政处罚及行业惩戒,承担业务中没有不良记录; 3、投标专业机构应为在财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会计审核核算报告。 4、对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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