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 |
| 公示日期 | 2020-12-14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省安委会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元旦、两节、两会重要时间节点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提高认识,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思想。 岁末年初历来是事故易发期,人流、车流、物流集中,雨雪冰冻、大风寒流、团雾等灾害性天气频发,各类风险隐患交织叠加。各相关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务必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三个必须”要求,全面落实“三个责任”,按级负责、分兵把守、层层落实、严密防范。元旦、两节和两会期间,各部门、生产经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对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到位,并带队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开展自查自纠,消除“三违”现象,及时整改问题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二、紧盯重点行业领域,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各相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安委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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