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人员情况的公示(2026—003)
| 所在地区 |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 |
| 公示日期 | 2026-08-10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宿豫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宿豫政办发〔 2012〕116号)规定,现 将 13 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人员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统一纳入住房保障 , 予以实物配租。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条件: 1 宿豫区户籍新就业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人员:从毕业之日起未满 5 年的;家庭成员在就业地无私有房产,未租住公有住房;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非本区户籍,持本区居住证;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交纳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家庭成员在就业地无私有房产,未租住公有住房;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示时间为20 2 6 年 8 月 10 日至20 2 6 年 8 月 17 日,监督电话84465221 。 表: 20 2 6 年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人员情况明细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学历 工作单位 参加工作时间 户籍所在地 申请条件 1 张思洁 女 320924 ******** 436X 本科 宿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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