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返还辽宁鑫越建设有限公司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 |
| 公示日期 | 2024-05-09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辽宁鑫越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清河区杨木镇前杨木村绿色水稻生态发展建设工程”工程项目,经验收已全面竣工。按照相关规定,拟返还辽宁鑫越建设有限公司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7.8万元。特此公示。公示期5天。 联系人:周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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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内容| 所在地区 | 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 |
| 公示日期 | 2024-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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