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清河区药缘堂药房变更的公示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 |
| 公示日期 | 2024-07-19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铁岭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新增与变更经办规程》的通知(铁医保【2023】59号)文件要求,原清河区药缘堂药房向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提出变更申请,变更事项如下: 原登记事项 变更事项 药店名称 清河区弘业翰林药房(个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刘嘉珣 马翠 企业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 刘嘉珣 马翠 注册地址 清河区文化路72号翼翔花园1幢1-2房号 清河区张相镇昌盛路西段13号弘业悦府三期小区4幢5门市 单位开户银行 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岭红旗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岭开原支行 单位开户名称 铁岭市清河区药缘堂药房 铁岭市清河区弘业翰林药房(个人独资) 按照铁医保【2023】59号文件第十六条、第二十条规定,符合变更条件,我中心由专家评估小组对其进行现场评估,根据《铁岭市零售药店申请定点协议管理评估表》的评估结果为合格,准予变更。 如有异议,请于7日内与清河区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4-72183002 清河区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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