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常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 所在地区 |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 |
| 公示日期 | 2025-08-20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提升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水平,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受灾地区社会稳定,市应急管理局牵头修订完善了《常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常政办发〔2020〕63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2024年11月15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苏政办函〔2024〕102号),对预案作了修订完善,并要求各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修订本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结合常州市自然灾害风险特点,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对原《常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常政办发〔2020〕63号)进行修订完善。 二、修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森林防火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江苏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江苏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常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三、主要内容 《常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由8个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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