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
| 所在地区 |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 |
| 公示日期 | 2026-01-14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住房公积金制度施行以来,在改善缴存人住房条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大幅增长的同时,违反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也在滋生,扰乱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削弱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和保障性。为进一步规范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办理,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维护缴存人权益,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违规提取治理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管理的通知》。 二、文件制定的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 3.《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常政发〔2008〕196号) 4.《关于颁发〈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等三个实施细则的通知》(常公积金委〔2009〕1号) 三、不予提取的情形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发生下列住房消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无自有产权住房并租房居住的。 根据上述条款,对于非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以及不符合自住住房的行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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