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清河区特殊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公示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 |
| 公示日期 | 2024-11-13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深入学习 习近平 总书记 扶贫 工作重要论述,扎实 做好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推进 乡村振兴 有效衔接 工作 , 进一步 巩固拓展 清河 区 脱贫 成果 , 创新精准防贫办法,着 力解决 已脱贫人口 因 病 致贫和 返贫 的 问题 , 建立精准防贫长效机制,全面遏制 因病 返贫致贫风险隐患, 结合 我 区实际,制定 此方案 。 一、总体目标 落实 党中央、国务院 ,省委、省政府 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 ,扎实 做好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推进 乡村振兴 工作 有效衔接 。 二、工作内容 (一)项目名称 代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项目类别 健康帮扶 (三)受益对象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受益对象为清河区内单纯身份已脱贫人口 256 人, 动态监测对象 13 人,共计 269 人。 (四)保险期限 保险期间自 202 4 年 1 月 1 日零时起至 202 4 年 12 月 31 日 24 时止,此期限内被保险人 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待遇 。 (五)资金规模及来源 投保方式为注入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资金 6.3308 万元 , 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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