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历史遗留矿山和有责任主体废弃矿山认定结果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 |
| 公示日期 | 2022-07-26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加快推进历史遗留矿山治理恢复工作,依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第 56号令)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在全 区 范围内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认定 工作 , 全区范围内历史遗留矿山 图斑 共计 229个,2022年3月23日已公告214个,现将剩余的15个 现历史遗留矿山认定结果予以公告 。 治理恢复义务人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我局申请复核。我局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出答复。治理恢复义务人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向上一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裁定。 附 件 :历史遗留矿山名录 白城市 自然资源局 洮北分局 202 2 年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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