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 所在地区 | 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 |
| 公示日期 | 2026-08-31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大庆市红岗区杏树岗镇兴隆牧场村-四分场道路养护工程施工项目于2025年6月9日竣工,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经审查,符合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条件,现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大庆市红岗区杏树岗镇兴隆牧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施工单位:黑龙江泰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公示期限:公示期为30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若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内持相关凭证向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公示期满,未接到举报(投诉),我局将全额退还该项目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监督电话:0459-4993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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