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阔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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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洮北区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所在地区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
公示日期2022-12-06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一、征收与补偿原则 : 房屋征收与补偿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公平补偿、结果公开的原则 。 二、征收范围 东至:九一三路 西至:明仁北街 南至:中兴东大路 北至:东风信用社家属楼胡同 征收户数约 2700余户。房屋面积约27万平方米(详见征收范围图)。 三、征收主体: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 四、征收部门: 白城市洮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征收实施单位: 白城市洮北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六、 征收实施时间: 自征收决定发布之日起实施 七、征收补偿拟签约期限: 自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按规定日期签订补偿协议,具体签约时间征收部门另行通知。 八、补偿方式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 九、补偿标准 (一)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区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4、区人民政府对符合本方案规定的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5、征收以“户”为单位,原则上一个征收编号为一户。 (二)产权调换办法 1、征收住宅房屋 产权调换回迁安置房为新建多层、高层楼房。房型设计确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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