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红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 所在地区 | 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 |
| 公示日期 | 2026-09-16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或者企业法人拒不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一案,已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明:大庆市妙瑞石油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74户企业连续两个及以上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在税务部门已办理注销或未依法登记报税,未在其住所或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无法与企业登记住所(经营场所)取得联系,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拟作出处罚如下:吊销大庆市妙瑞石油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74户企业市场主体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