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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吉林省长春市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
| 公示日期 | 2023-02-02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工作,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 120 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 61 号)、《吉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及《长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凡在汽开区行政区域内符合标准的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及时填报附件 2-4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消防安全责任人备案表》、《消防安全管理人备案表》) , 并于 2 月 15 日前加盖单位公章报汽开区消防救援大队(地址:汽开区凯达北街 588 号,联系电话: 0431-85742658 )。汽开区消防救援大队将对申报单位进行复核,复核后形成 2023 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册,按照名册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特此通告。 附件: 1. 吉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2.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 3. 消防安全责任人备案表 4. 消防安全管理人备案表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委员会 2023 年 2 月 2 日 附件: 关于申报2023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通告 附件1-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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